第一章 第三節 病因十四綱辨證

第三節 病因十四綱辨證

   「辨證論治」為中醫治病的法則,它的精神實質是理、法、方、藥一套完整的治療體系。中醫治病有其原則性,也有其靈活性,要瞭解中醫一般診治方法和同病異治、異病同治等,並在取得療效後總結出一套規律,必須掌握辨證論治。
  過去,對於這重要的大法,未經系統地整理出來,讓醫生們自己去體會摸索,我們認為是一個缺陷。因此,為學習中醫的需要,編寫了「病因十四綱辨證」初稿。
  在這初稿裡,綜合前人的理論和經驗,提出了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、疫、痰、食、蟲、精、神、氣、血十四綱。每一個綱裡又提出了主證和主治、綱與綱之間的聯繫,也指出了兼證和治法,除扼要的說明外,還附列了常用方劑和藥物分類。
  總的要求是:有理有法,有方有藥,執簡馭繁,深入淺出。詳見表1-1。

主   證

兼  證

1. 風 傷風、中風、內風 風寒(見寒)、風溫(見火)、風火、風濕、風癘(見疫)
2. 寒 傷寒、中寒、虛寒 風寒、寒濕(見濕)、寒包火
3. 暑 傷暑、中暑、伏暑 暑濕、暑風
4. 濕 傷濕、停濕、積水 風濕(見風)、寒濕、暑濕(見暑)、濕熱(見火)、痰濕(見痰)
5. 燥 秋燥、津血枯燥  
6. 火 實火、虛火、溫邪 風火(見風)、寒包火(見寒)、濕火、風濕、濕溫、溫毒、溫疫(見疫)
7. 疫 溫疫、癘風、瘴毒  
8. 痰 痰濁、痰核、痰飲 風痰、寒痰、濕痰、熱痰
9. 食 傷食、不食、消食 痰食、寒夾食
10.蟲 蟲痛、癆蟲  
11.精 精不足、精關不固  
12.神 神虛、神亂  
13.氣 氣虛、氣郁、氣逆 氣血兩虛
14.血 血虛、血熱、血滯、失血 氣血兩虛(見氣)

表1-1 十四綱要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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