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第三節 病因十四綱辨證 / 濕

(二)停濕

主證
  胸悶、脘痞、食慾不振、口內黏淡、噁心嘔吐、噯氣、腹滿、大便濡瀉、小溲短少、足腫、肢體睏倦、口不渴、渴亦不能多飲且喜熱飲、脈象濡緩、舌苔白滑浮膩。

   過食生冷瓜果膏粱厚味,損傷脾陽,最易引起內濕,故多見腸胃功能遲鈍及氣機郁滯現象。臨床證狀以舌膩、口不作干、胸悶、泛惡、小便不利等最為多見,因為濕屬陰邪,很少熱證,倘見熱證須留意是否濕熱同病。
治法
  1.芳香化濕法。
  2.苦溫燥濕法。
  3.淡滲利濕法。

  內濕輕者用芳香化之,方如不換金正氣散;重者宜苦溫燥之,如平胃散;燥之不去,可用滲利,使從小便排出,前人所謂「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」,如滲濕湯
歌訣
  停濕悶膩惡不利,不渴足腫瀉噯氣;
  芳化苦燥淡滲濕,不換平胃滲濕利。
歌訣解釋
  前兩句,歸納了停濕的主證,證見胸脘痞悶、苔膩、噁心嘔吐、小便不利、口不渴、足腫、大便濡瀉、噯氣等。後一句,「不換」為不換金正氣散,「平胃」為平胃散,「滲濕」為滲濕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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