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第三節 病因十四綱辨證 / 風
(二)中風
【主證】
輕者肌膚麻木、口眼歪斜;重者猝然仆倒、語言謇澀、身熱、痰涎拽鋸、左癱右瘓、半身不遂;更重者仆倒後身熱、口噤、神昏志亂、四肢俱廢、良久不醒。脈見浮弦或浮大、舌苔厚膩。
【辨】
中風分真中和類中。
真中屬於外風,淺者在絡,較重在經,深者在腑,再深在臟。中絡多見肌膚不仁,中經則體重不勝,中腑則不識人、肢節廢,中臟則舌難言、口吐涎沫。
類中由於內因,分氣中、火中、痰中等,發病之急有如中風,但無六經形證。
【治法】
1.搜風滌邪法。
2.疏表攻裡法。
3.逐風除痰法。
【論】
治真中風初起亦以搜風為主,分辨六經用藥,方如小續命湯;兼有裡證者表裡雙解,如防風通聖散。如果一起痰涎壅盛,則宜三生飲逐風除痰,以急救目的用之。亦可先用開竅法,然後按證治療。
【歌訣】
中風麻歪體重著,昏僕肢廢謇涎熱;
搜風雙解逐風除,續命防通三生解。
【歌訣解釋】
歌訣前兩句,根據中風的輕重順序編纂而成的。中絡則肌膚麻木、口眼歪斜;中經則身體重著,半身不遂;中腑則神昏仆倒、肢節廢;中臟則舌難言、語言謇澀、口吐涎沫、身熱。歌訣最後一句,「續命」為小續命湯,「防通」為防風通聖散,「三生」為三生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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