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第三節 病因十四綱辨證
四、濕
濕邪包括潮氣和霧露之氣,它的性質陰寒凝滯,能郁遏陽氣,並阻礙人體氣機的流暢。不但瀰漫胸腔令人昏悶、嘔惡,或浸潤肌肉、經絡、關節發生沉重、麻木、酸疼,還會停留內臟,生痰積水。
濕從外來者為外濕,從內生者為內濕,內濕和脾臟關係最為密切,凡濕邪內阻能使脾運不健,脾運不健亦能產生濕邪。同時,濕邪能和風、寒、暑邪結合成風濕、寒濕、暑濕等證;也能和不同性質的熱邪相結合,成為纏綿難愈的濕熱證。
治法,外濕宜汗,內濕輕者宜化,重者宜化兼滲利,既積成水並可攻逐。
【主 證】(一)傷濕
(二)停濕 (三)積水
兼證和治法+方劑選要+藥物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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